宜蘭縣政府
社會工作師

公告日 114/02/28
刊登起迄日 114/02/27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
職稱 社會工作師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宜蘭縣宜蘭市同慶街95號)
工作內容 1.辦理兒童少年保護及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等保護性個案直接服務工作。 2.其他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社會工作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3.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資料是否完整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完整上傳(資料未全(含簡要自述)且於面試前仍未補正者,視為資格不符)。 2.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3.本甄選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3-9328822分機291,聯絡人:徐聖堯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社會工作師
114/02/10~114/02/18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2/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7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

職稱

社會工作師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1.辦理兒童少年保護及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等保護性個案直接服務工作。 2.其他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社會工作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3.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資料是否完整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完整上傳(資料未全(含簡要自述)且於面試前仍未補正者,視為資格不符)。 2.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3.本甄選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3-9328822分機291,聯絡人:徐聖堯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社會工作師
114/02/10~114/02/18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