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工友

公告日 114/02/28
刊登起迄日 114/02/27 ~ 114/03/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1.甄選通知: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證件資料不另退還),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作業,如應徵人員均未符本處需求時,得予從缺且不予通知應徵者,並視需要續辦甄選事宜。 2.分局本部養護科或產管科(台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工作內容 公文登記收發及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符合修正「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七點中央機關學校工友(含技工,以下同)。 2. 現於超額機關服務之現職工友;或於非超額機關服務,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 3.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之現職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 4. 報名參加甄選者,除超額機關工友外,須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 5.報名日期:請於114年3月27日(含)前掛號郵寄至「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收(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請以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聯絡方式 1.承辦人地址及聯絡:吳先生(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電話:04-23715030轉524)。 2.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填寫履歷表。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有意願參加移撥甄選者,履歷表及移撥同意書請洽本分局承辦人。 4.待遇:月薪28,360元~38,110元(依個人工友(技工)工餉薪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5.本案甄審結果將視需要擇優備取人員,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時由備取人員遞補,有效期限3個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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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27 ~ 114/03/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公文登記收發及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符合修正「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七點中央機關學校工友(含技工,以下同)。 2. 現於超額機關服務之現職工友;或於非超額機關服務,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 3.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之現職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 4. 報名參加甄選者,除超額機關工友外,須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 5.報名日期:請於114年3月27日(含)前掛號郵寄至「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收(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請以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聯絡方式

1.承辦人地址及聯絡:吳先生(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電話:04-23715030轉524)。 2.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填寫履歷表。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有意願參加移撥甄選者,履歷表及移撥同意書請洽本分局承辦人。 4.待遇:月薪28,360元~38,110元(依個人工友(技工)工餉薪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5.本案甄審結果將視需要擇優備取人員,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時由備取人員遞補,有效期限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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