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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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3 ~ 114/03/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職稱 | 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主計室)。 備註:本署得視業務需要調動工作地點 |
工作內容 | 辦理全國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計畫經費審核及預算控管等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1.採民間參與(BOT)方式辦理之系統,可酌予進用大專以上會統、金融、財稅及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人員(具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經驗尤佳)。 2.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MS-OFFICE軟體。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 3.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上銓敘部網站下載,並請務必詳實填寫,註明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 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 5.於114年3月14日前(含)線上應徵本職缺(郵戳為憑)寄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2樓主計室收(聯絡人:周靜雯電話:02-87712456)。 6.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7.本計畫係「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計畫,錄取人員係與縣(市)政府簽約並派駐本署工作,本職缺係代理約用人員所遺業務,約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前1日止(預計工作期限至114年12月30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約用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月薪為40,500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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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3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職稱
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全國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計畫經費審核及預算控管等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採民間參與(BOT)方式辦理之系統,可酌予進用大專以上會統、金融、財稅及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人員(具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經驗尤佳)。 2.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MS-OFFICE軟體。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 3.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上銓敘部網站下載,並請務必詳實填寫,註明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 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 5.於114年3月14日前(含)線上應徵本職缺(郵戳為憑)寄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2樓主計室收(聯絡人:周靜雯電話:02-87712456)。 6.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7.本計畫係「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計畫,錄取人員係與縣(市)政府簽約並派駐本署工作,本職缺係代理約用人員所遺業務,約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前1日止(預計工作期限至114年12月30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約用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月薪為4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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