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會議
科員
| 公告日 | 114/03/0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3 ~ 114/03/1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家安全會議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5樓。 |
| 工作內容 | 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升官等訓練合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l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四) 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且具主計工作經驗5年以上,曾辦理預算籌編業務者尤佳。 (五) 熟悉電腦應用軟體(Word、Excel等)、網路系統操作及GBA作業系統,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
| 聯絡方式 | (一) 請檢具下述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現職派令及審定函影本。於114年3月14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並請註明「應徵國家安全會議主計室科員職缺」)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5樓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主計室收。聯絡電話:21912018分機711(周小姐)。 (二) 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 資格審查後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面試者不另行通知,且恕不退件(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不退件)。 (四)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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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3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安全會議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升官等訓練合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l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四) 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且具主計工作經驗5年以上,曾辦理預算籌編業務者尤佳。 (五) 熟悉電腦應用軟體(Word、Excel等)、網路系統操作及GBA作業系統,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一) 請檢具下述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現職派令及審定函影本。於114年3月14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並請註明「應徵國家安全會議主計室科員職缺」)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5樓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主計室收。聯絡電話:21912018分機711(周小姐)。 (二) 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 資格審查後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面試者不另行通知,且恕不退件(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不退件)。 (四)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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