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設計師
公告日 | 114/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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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3 ~ 114/03/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職稱 | 設計師 |
職系 | 資訊處理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資訊處(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2號)。 |
工作內容 | 1. 本總處業務資訊系統建置、推動與管理維護相關事宜。 2. 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之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 具資訊系統開發及專案管理等相關經驗,熟悉資料庫管理系統、程式語言設計或網站維運尤佳。 3. 具創新應變、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及溝通協調能力。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 本案採線上報名,有意應徵者,請先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資料正確性及繕打簡要自述,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人事單位修正。 二、 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上傳MyData未及更新資料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註: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 五、 聯絡人及電話:人事處徐小姐,02-23803750。(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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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3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職稱
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本總處業務資訊系統建置、推動與管理維護相關事宜。 2.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之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 具資訊系統開發及專案管理等相關經驗,熟悉資料庫管理系統、程式語言設計或網站維運尤佳。 3. 具創新應變、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及溝通協調能力。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聯絡方式
一、 本案採線上報名,有意應徵者,請先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資料正確性及繕打簡要自述,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人事單位修正。 二、 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上傳MyData未及更新資料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註: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 五、 聯絡人及電話:人事處徐小姐,02-23803750。(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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