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專員
公告日 | 114/03/04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3 ~ 114/03/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 |
工作內容 | 辦理關務政風業務。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政風(廉政)類科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廉政類科及格。 2、現敘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廉政人員。 3、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4、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5、如具政風工作年資7年以上者,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114年3月6日前將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影本,郵寄或親遞送達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12樓1219室吳課員(以郵戳或收文日期為憑),電話:(02)23228000分機8637,信封封面並請註明為臺中市職缺。另請併將文件電子檔掃描上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恕不退件)。 2、必要時擇期辦理面試。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3/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3 ~ 114/03/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關務政風業務。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政風(廉政)類科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廉政類科及格。 2、現敘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廉政人員。 3、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4、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5、如具政風工作年資7年以上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3月6日前將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影本,郵寄或親遞送達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12樓1219室吳課員(以郵戳或收文日期為憑),電話:(02)23228000分機8637,信封封面並請註明為臺中市職缺。另請併將文件電子檔掃描上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恕不退件)。 2、必要時擇期辦理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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