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聘用人員

公告日 114/03/04
刊登起迄日 114/03/04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及復興路297號4樓
工作內容 1.辦理違法對待幼兒案件。 2.幼教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教育相關學系畢業。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於114年3月10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幼兒教育科聘用專案助理C000016」。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聘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案職缺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月薪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5年度將視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聘,並依相關規定得予晉薪,最高得晉至六等七階376薪點(月薪50,760元)。倘計畫結束,將無條件解聘。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彭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聘用人員
114/02/20~114/02/26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3/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4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理違法對待幼兒案件。 2.幼教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教育相關學系畢業。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於114年3月10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幼兒教育科聘用專案助理C000016」。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聘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案職缺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月薪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5年度將視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聘,並依相關規定得予晉薪,最高得晉至六等七階376薪點(月薪50,760元)。倘計畫結束,將無條件解聘。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彭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聘用人員
114/02/20~114/02/26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