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法警
公告日 | 114/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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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3 ~ 114/03/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灣高等法院 |
職稱 | 法警 |
職系 | 司法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
工作內容 | 法警勤務,須配合本院法警輪職中午休息時間、夜班及假日值勤。 |
資格條件 | 1.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法警管理辦法第9條任用資格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且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情形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3月24日止,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或本院收文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擇優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3.本院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1段233號,臺灣高等法院人事室一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法警職務)。 4.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司法院網頁之徵人啟事(https://www.judicial.gov.tw/tw/mp-1.html)或本院網頁之徵人啟事(https://tph.judicial.gov.tw/)下載。 (二)如有甄選報名之相關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本院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713261轉2321謝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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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3 ~ 114/03/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
職稱
法警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法警勤務,須配合本院法警輪職中午休息時間、夜班及假日值勤。
資格條件
1.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法警管理辦法第9條任用資格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且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情形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3月24日止,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或本院收文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擇優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3.本院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1段233號,臺灣高等法院人事室一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法警職務)。 4.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司法院網頁之徵人啟事(https://www.judicial.gov.tw/tw/mp-1.html)或本院網頁之徵人啟事(https://tph.judicial.gov.tw/)下載。 (二)如有甄選報名之相關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本院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713261轉2321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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