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科員
公告日 | 114/03/04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3 ~ 114/03/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 |
工作內容 | 辦理關務政風業務。 |
資格條件 | 1、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政風類科及格。 2、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廉政人員。 3、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歷畢業。 4、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5、如具政風工作年資8年以上者,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114年3月6日前將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影本,郵寄或親遞送達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12樓1219室吳課員(以郵戳或收文日期為憑),電話:(02)23228000分機8637,信封封面並請註明為高雄市職缺。另請併將文件電子檔掃描上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恕不退件)。 2、必要時擇期辦理面試。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3/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3 ~ 114/03/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關務政風業務。
資格條件
1、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政風類科及格。 2、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廉政人員。 3、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歷畢業。 4、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5、如具政風工作年資8年以上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3月6日前將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影本,郵寄或親遞送達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12樓1219室吳課員(以郵戳或收文日期為憑),電話:(02)23228000分機8637,信封封面並請註明為高雄市職缺。另請併將文件電子檔掃描上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恕不退件)。 2、必要時擇期辦理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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