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聘用分析師

公告日 114/03/04
刊登起迄日 114/03/03 ~ 114/03/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職稱 聘用分析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53巷5號)
工作內容 1.應用系統之建置、開發、規劃及資料統計分析。 2.資料庫系統管理維護及問題排除。 3.資訊機房整體維護管理、網路架構之管理維護及問題排除。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4.具公務機關資訊系統維護管理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5.熟悉SQL語法及ETL、資料庫系統(Windows Server伺服器、Oracle、微軟SQLserver)管理維護、問題排除及資料庫架構設計分析。 6.應用系統之建置規劃、資料統計分析、資料探勘、分析模型建立及實際解決問題等能力。 7.具應用系統開發、系統維運或其他與IT相關經驗相關工作經驗、有實際程式設計經驗者優先考慮。(請說明精通之程式語言)。 8.資訊機房整體維護管理、網路架構之管理維護及問題排除。 9.具備相關資安證照(如ISO 27001主導稽核員……等)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月報酬為新臺幣64,240元起。 2.甄試科目及各科比率: (1)書審成績占總分40%。 (2)面試成績占總分60%。 3.書面審查資料: (1)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身分證影本。 (2)工作經歷、資訊專業能力及其他有利書審資料(如:資訊相關專業證照、英檢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 4.計分方式: (1)書審及面試滿分各為100分,及格分數各為70分,總成績按比率加總計算,任單科不及格則不予進用。 (2)依總成績,由高至低依序進用。 (3)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進用,面試成績再相同,取書審成績高者進用。 5.報名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15日17時止,親自、委託或郵寄報名至前述工作地點刑事資訊科(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請註明「應徵聘用分析師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書審資料須一併繳交,截止日後不得補件。 6.候用: (1)候用期間:本項職缺得增列候用人員1名,自候用名冊發布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2)候用進用:視本局缺額情形,得依候用名冊名次順序進用。 7.本職缺僱用期限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本局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繼續聘用。錄取人員若無法勝任符合專業能力要求,本局得依聘用契約書第8條終止契約。 8.其他: (1)書審及格者,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2)個資聲明:本局因本案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處理及利用,當事人並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行使相關權利。另本案所蒐集之個人資料,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於本局完成徵才程序後銷毀,列冊候用者,於候用期滿銷毀。 9.聯絡方式:02-27671642 分機5007,馬小姐。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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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3 ~ 114/03/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職稱

聘用分析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應用系統之建置、開發、規劃及資料統計分析。 2.資料庫系統管理維護及問題排除。 3.資訊機房整體維護管理、網路架構之管理維護及問題排除。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4.具公務機關資訊系統維護管理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5.熟悉SQL語法及ETL、資料庫系統(Windows Server伺服器、Oracle、微軟SQLserver)管理維護、問題排除及資料庫架構設計分析。 6.應用系統之建置規劃、資料統計分析、資料探勘、分析模型建立及實際解決問題等能力。 7.具應用系統開發、系統維運或其他與IT相關經驗相關工作經驗、有實際程式設計經驗者優先考慮。(請說明精通之程式語言)。 8.資訊機房整體維護管理、網路架構之管理維護及問題排除。 9.具備相關資安證照(如ISO 27001主導稽核員……等)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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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職缺月報酬為新臺幣64,240元起。 2.甄試科目及各科比率: (1)書審成績占總分40%。 (2)面試成績占總分60%。 3.書面審查資料: (1)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身分證影本。 (2)工作經歷、資訊專業能力及其他有利書審資料(如:資訊相關專業證照、英檢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 4.計分方式: (1)書審及面試滿分各為100分,及格分數各為70分,總成績按比率加總計算,任單科不及格則不予進用。 (2)依總成績,由高至低依序進用。 (3)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進用,面試成績再相同,取書審成績高者進用。 5.報名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15日17時止,親自、委託或郵寄報名至前述工作地點刑事資訊科(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請註明「應徵聘用分析師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書審資料須一併繳交,截止日後不得補件。 6.候用: (1)候用期間:本項職缺得增列候用人員1名,自候用名冊發布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2)候用進用:視本局缺額情形,得依候用名冊名次順序進用。 7.本職缺僱用期限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本局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繼續聘用。錄取人員若無法勝任符合專業能力要求,本局得依聘用契約書第8條終止契約。 8.其他: (1)書審及格者,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2)個資聲明:本局因本案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處理及利用,當事人並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行使相關權利。另本案所蒐集之個人資料,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於本局完成徵才程序後銷毀,列冊候用者,於候用期滿銷毀。 9.聯絡方式:02-27671642 分機5007,馬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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