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泰山區衛生所
約用人員(護理師)
公告日 | 114/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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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4 ~ 114/03/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泰山區衛生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護理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用人員至約用人員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43078新北市泰山區全興路212號3樓 |
工作內容 | 衛生所醫療門診防疫、公共衛生等相關業務、地段管理、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公共衛生或醫療保健工作經驗2年以上需附相關證明文件 。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下載附件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格式使用,採雙面列印並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 二、月支酬金依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之公共衛生人員覈實支薪(依個人學歷於29090元至42161元覈實計酬) 三、採親送及郵寄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1日止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43078新北市泰山區全興路212號3樓戴課員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含檢具文件)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用護理師,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9090021分機202(陳護理長)。 四、本次職缺為本所醫療作業基金支應之現缺。如於本所表現優良者,將優先轉聘為本所新置護理師職缺職務代理人。本次徵才列正取人員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約聘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聘。另本次錄取人員,應於通知錄取後1週內報到,如有特殊原因,得經本所同意後延後報到。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3/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4 ~ 114/03/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泰山區衛生所
職稱
約用人員(護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約用人員至約用人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衛生所醫療門診防疫、公共衛生等相關業務、地段管理、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公共衛生或醫療保健工作經驗2年以上需附相關證明文件 。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下載附件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格式使用,採雙面列印並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 二、月支酬金依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之公共衛生人員覈實支薪(依個人學歷於29090元至42161元覈實計酬) 三、採親送及郵寄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1日止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43078新北市泰山區全興路212號3樓戴課員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含檢具文件)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用護理師,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9090021分機202(陳護理長)。 四、本次職缺為本所醫療作業基金支應之現缺。如於本所表現優良者,將優先轉聘為本所新置護理師職缺職務代理人。本次徵才列正取人員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約聘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聘。另本次錄取人員,應於通知錄取後1週內報到,如有特殊原因,得經本所同意後延後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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