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工程員

公告日 114/03/04
刊登起迄日 114/03/04 ~ 114/03/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都市計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1、2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都市計畫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具土木工程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且不須檢附(上傳)照片,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同意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完成授權後,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將下列附件: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審定函(以上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二、本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洽詢電話:(02)29506206分機212謝小姐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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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3~1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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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4 ~ 114/03/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都市計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都市計畫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具土木工程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且不須檢附(上傳)照片,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同意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完成授權後,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將下列附件: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審定函(以上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二、本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洽詢電話:(02)29506206分機212謝小姐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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