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約僱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3/04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4 ~ 114/03/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政府 |
職稱 | 約僱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政府財政處(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6樓)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公產管理等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情事之一者等。 |
聯絡方式 | 官 職 等:三等230薪點,月薪金額約31,050元。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 苗栗縣政府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公告下方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14年3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6樓(苗栗縣政府財政處公有財產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財政處約僱代理人(本案聯絡人:劉勳章,電話:037-559557) 三、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止)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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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4 ~ 114/03/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
職稱
約僱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公產管理等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情事之一者等。
聯絡方式
官 職 等:三等230薪點,月薪金額約31,050元。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 苗栗縣政府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公告下方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14年3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6樓(苗栗縣政府財政處公有財產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財政處約僱代理人(本案聯絡人:劉勳章,電話:037-559557) 三、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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