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
編審
| 公告日 | 114/03/0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4 ~ 114/03/1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中央研究院 |
| 職稱 | 編審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中央研究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
| 工作內容 | 一、承辦各類採購案件。 二、共同供應契約下訂及使用政府採購卡之相關事宜。 三、優先採購及綠色採購等系統資料之維護。 四、採購案件各項統計表之提供。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三、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須含自傳及日、夜連絡電話、手機號碼,需親自簽名) 2.現職派令或最近1次派令影本 3.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之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影本 5.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7.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證明文件 8.其他相關文件(如語言檢定或專業證照等)。 二、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中央研究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編審職務」,於114年3月18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郵寄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中央研究院生醫所,聯絡人:吳燕美,連絡電話:(02)2789-911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3/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4 ~ 114/03/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中央研究院
職稱
編審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承辦各類採購案件。 二、共同供應契約下訂及使用政府採購卡之相關事宜。 三、優先採購及綠色採購等系統資料之維護。 四、採購案件各項統計表之提供。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三、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須含自傳及日、夜連絡電話、手機號碼,需親自簽名) 2.現職派令或最近1次派令影本 3.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之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影本 5.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7.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證明文件 8.其他相關文件(如語言檢定或專業證照等)。 二、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中央研究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編審職務」,於114年3月18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郵寄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中央研究院生醫所,聯絡人:吳燕美,連絡電話:(02)2789-911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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