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護理師
公告日 | 114/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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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4 ~ 114/03/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三)級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一、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
工作內容 | (一)護理臨床業務。 (二)可輪值三班工作。 (三)協助單位行政、品管、教學、研究等業務推動。 (四)協助醫院評鑑及行政相關業務。 (五)提供病人及家屬疾病過程應注意事項及健康訊息諮詢。 (六)參與各項在職教育、病房會議及各類有助於護理品質提升之相關會議。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科系畢業。 (二) 證書: 1.具有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2(含以上)資格。 2.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工作經驗: 1. 地區教學醫院(含以上)之護理臨床工作經歷。 2. 具加護病房、手術室、急性病房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一律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證件以A4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114年3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 ,以限時掛號逕寄本院(苗栗市為公路747號)人事室劉小姐收,逾期不受理。 二、甄選評分方式:以資績及口試排序成績加總排名。成績加總同分則優先以口試成績排序,口試同分則以資績成績排序。本次甄選正取4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2名,如無合適人選則名額從缺。 三、口試日期:公告於本院網站首頁「最新消息」。 四、公告錄取人員:屆時公告於本院網站首頁「最新消息」。 五、報名繳交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請至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首頁/最新消息/下載公務人員簡歷表(簡式)填妥內容,書寫本人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並貼相片、自傳末頁請簽章)、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護理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各項護理專業訓練證明、工作服務證明(應包含職稱、服務單位及服務年資)等影本(正反面)各乙份,證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所繳交證明文件正本於錄取後查驗,倘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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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4 ~ 114/03/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護理臨床業務。 (二)可輪值三班工作。 (三)協助單位行政、品管、教學、研究等業務推動。 (四)協助醫院評鑑及行政相關業務。 (五)提供病人及家屬疾病過程應注意事項及健康訊息諮詢。 (六)參與各項在職教育、病房會議及各類有助於護理品質提升之相關會議。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科系畢業。 (二) 證書: 1.具有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2(含以上)資格。 2.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工作經驗: 1. 地區教學醫院(含以上)之護理臨床工作經歷。 2. 具加護病房、手術室、急性病房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一律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證件以A4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114年3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 ,以限時掛號逕寄本院(苗栗市為公路747號)人事室劉小姐收,逾期不受理。 二、甄選評分方式:以資績及口試排序成績加總排名。成績加總同分則優先以口試成績排序,口試同分則以資績成績排序。本次甄選正取4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2名,如無合適人選則名額從缺。 三、口試日期:公告於本院網站首頁「最新消息」。 四、公告錄取人員:屆時公告於本院網站首頁「最新消息」。 五、報名繳交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請至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首頁/最新消息/下載公務人員簡歷表(簡式)填妥內容,書寫本人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並貼相片、自傳末頁請簽章)、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護理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各項護理專業訓練證明、工作服務證明(應包含職稱、服務單位及服務年資)等影本(正反面)各乙份,證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所繳交證明文件正本於錄取後查驗,倘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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