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3/05
刊登起迄日 114/03/04 ~ 114/03/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
工作內容 1.一般戶政業務(各類戶籍登記申請案件)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綜合行政職系各該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留職停薪者請勿報名)。 (三)熟悉公文處理及戶政經驗者優先錄用。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者;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說明如下: 一、意者請於114年3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須填寫聯絡電話、簡要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備妥下列資料掃描上傳至應徵系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3筆銓敘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甄選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另領有資訊相關證照、英文檢定或本國語言檢定證照者/檢附證明文件。 三、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2.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3.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從缺。4.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將再延長公告。 四、連絡電話:(03)4521100轉230人事管理員謝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三等220薪點,約29700元)
113/12/09~1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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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4 ~ 114/03/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一般戶政業務(各類戶籍登記申請案件)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綜合行政職系各該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留職停薪者請勿報名)。 (三)熟悉公文處理及戶政經驗者優先錄用。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者;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說明如下: 一、意者請於114年3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須填寫聯絡電話、簡要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備妥下列資料掃描上傳至應徵系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3筆銓敘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甄選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另領有資訊相關證照、英文檢定或本國語言檢定證照者/檢附證明文件。 三、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2.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3.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從缺。4.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將再延長公告。 四、連絡電話:(03)4521100轉230人事管理員謝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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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約僱人員(三等220薪點,約29700元)
113/12/09~1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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