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助理教授級專案計畫教學人員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0/11 ~ 113/1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職稱 助理教授級專案計畫教學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人工智慧與健康大數據研究所
工作內容 (一) 提升「跨域研究」能量包含: 1.執行各類研究計畫案 2.分析與整理相關研究文獻 3.分析與整理研究資料 4.協助撰寫研究論文與研究報告 (二) 推動學院系所「國際交流」包含: 1.國際專班執行與推動 2.國外姊妹校及東南亞學校國際交流 3.協助學生提高國際移動力 4.規劃學士後學程(學分班)或就業學程(學分班) 5.規劃境外專班 6.推動國內外產學合作案 (三) 擬任課程(授課時數以一學年基本18學分) 資料科學、健康大數據分析、健康科技管理、健康大數據專題討論、資料探勘、智慧醫療整合管理、人工智慧專題討論、人工智慧創新應用、大數據分析實務 (四) 新聘教師須於三年內,在WOS資料庫或A&HCI或經系級、院級、校教評會認定等級相當,應至少發表一篇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之論文。 (五)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擬聘職稱及人數:助理教授級以上專案計畫教學人員一名(預計114年2月起聘) (一) 具有博士學位,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二) 具以下專長背景者: (1) 健康大數據 (2) 人工智慧 (3) 醫療資訊 (三) 曾執行教育部或政府部門計畫之經驗者及能導入研究、產學資源者為優先。 (四) 具高度熱忱、團隊精神、能與人和諧相處,以有跨領域之教學或實務經驗者為佳。 (五) 具全英文授課能力尤佳。 (六) 具一年以上專任業界實務經驗(依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採認,詳見人事室網頁/人事法令/三、教職員之任用、升遷)。 (七) 曾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本校不得聘(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聯絡方式 一、應檢附資料: (一) 個人履歷資料(包含以下內容) 1. 請務必使用學院「教師應徵履歷表」,若未使用此制式履歷表與未寄送電子檔概不受理。 2. 請務必於113年11月12日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3. 履歷表下載處:https://shic.ntunhs.edu.tw/p/412-1005-3400.php?Lang=zh-tw (二)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如係境外學歷者,請另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境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一、教師聘任)、內政部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入出境紀錄、駐外單位驗證之境外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 (四) 經歷證明(業界服務年資請檢附相關證明。如係境外經歷者,請另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五) 教師資格證書影本(如有可提供) (六) 最近五年內代表著作、期刊論文抽印本或影本(如屬SCI收錄論文,請註明Impact Factor與領域排名)。 (七) 歷年著作目錄(期刊、會議論文、專利等)。 (八) 提出可授課科目列表 (九) 論文或計畫的相關執行重點請逐一說明(包含解決問題、研究方法、研究貢獻等)約2-3頁。 (十) 可提供國內外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之推薦信。 (十一)填具「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擬任教育人員聲明書」並簽章。 (十二)具結同意書(必填;電子檔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十七、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區下載)。 五、截止日期:113年11月12日前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 六、應徵資料請寄到: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人事室收」,信封並註明「應徵人工智慧與健康大數據研究所專案計畫教學人員」。【合者約談,恕不退件。】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02)2822-7101 人工智慧與健康大數據研究所 張小姐 分機1381 人事室 李小姐 分機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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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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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級專案計畫教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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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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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提升「跨域研究」能量包含: 1.執行各類研究計畫案 2.分析與整理相關研究文獻 3.分析與整理研究資料 4.協助撰寫研究論文與研究報告 (二) 推動學院系所「國際交流」包含: 1.國際專班執行與推動 2.國外姊妹校及東南亞學校國際交流 3.協助學生提高國際移動力 4.規劃學士後學程(學分班)或就業學程(學分班) 5.規劃境外專班 6.推動國內外產學合作案 (三) 擬任課程(授課時數以一學年基本18學分) 資料科學、健康大數據分析、健康科技管理、健康大數據專題討論、資料探勘、智慧醫療整合管理、人工智慧專題討論、人工智慧創新應用、大數據分析實務 (四) 新聘教師須於三年內,在WOS資料庫或A&HCI或經系級、院級、校教評會認定等級相當,應至少發表一篇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之論文。 (五)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擬聘職稱及人數:助理教授級以上專案計畫教學人員一名(預計114年2月起聘) (一) 具有博士學位,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二) 具以下專長背景者: (1) 健康大數據 (2) 人工智慧 (3) 醫療資訊 (三) 曾執行教育部或政府部門計畫之經驗者及能導入研究、產學資源者為優先。 (四) 具高度熱忱、團隊精神、能與人和諧相處,以有跨領域之教學或實務經驗者為佳。 (五) 具全英文授課能力尤佳。 (六) 具一年以上專任業界實務經驗(依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採認,詳見人事室網頁/人事法令/三、教職員之任用、升遷)。 (七) 曾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本校不得聘(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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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檢附資料: (一) 個人履歷資料(包含以下內容) 1. 請務必使用學院「教師應徵履歷表」,若未使用此制式履歷表與未寄送電子檔概不受理。 2. 請務必於113年11月12日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3. 履歷表下載處:https://shic.ntunhs.edu.tw/p/412-1005-3400.php?Lang=zh-tw (二)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如係境外學歷者,請另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境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一、教師聘任)、內政部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入出境紀錄、駐外單位驗證之境外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 (四) 經歷證明(業界服務年資請檢附相關證明。如係境外經歷者,請另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五) 教師資格證書影本(如有可提供) (六) 最近五年內代表著作、期刊論文抽印本或影本(如屬SCI收錄論文,請註明Impact Factor與領域排名)。 (七) 歷年著作目錄(期刊、會議論文、專利等)。 (八) 提出可授課科目列表 (九) 論文或計畫的相關執行重點請逐一說明(包含解決問題、研究方法、研究貢獻等)約2-3頁。 (十) 可提供國內外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之推薦信。 (十一)填具「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擬任教育人員聲明書」並簽章。 (十二)具結同意書(必填;電子檔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十七、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區下載)。 五、截止日期:113年11月12日前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 六、應徵資料請寄到: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人事室收」,信封並註明「應徵人工智慧與健康大數據研究所專案計畫教學人員」。【合者約談,恕不退件。】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02)2822-7101 人工智慧與健康大數據研究所 張小姐 分機1381 人事室 李小姐 分機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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