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東分署
助理工程員
| 公告日 | 114/03/0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4 ~ 114/03/1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東分署 |
| 職稱 | 助理工程員 |
| 職系 | 土木工程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臺東縣 |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665號 |
| 工作內容 | 1.水土保持工程勘查(災)、審議、預算書審查、發包、履約管理及驗收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土木、水土保持、水利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2.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4. 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形者。 |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方式,應徵者請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均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開放本機關調閱履歷資料後,將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資料掃描檔上傳徵才系統:(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英檢、技師、採購證照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3.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聯絡電話:(089)323057轉5700人事室許先生。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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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4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東分署
職稱
助理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水土保持工程勘查(災)、審議、預算書審查、發包、履約管理及驗收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土木、水土保持、水利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2.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4. 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形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方式,應徵者請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均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開放本機關調閱履歷資料後,將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資料掃描檔上傳徵才系統:(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英檢、技師、採購證照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3.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聯絡電話:(089)323057轉5700人事室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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