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05
刊登起迄日 114/03/04 ~ 114/03/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薪資37,800元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86號13樓、14樓
工作內容 本局集中共構第二資料中心電腦機房資料庫主機、網路設備操作及管理等維護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4月8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專以上畢業者。 二、具資訊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三、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並能配合業務需要於下班及假日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地政資料科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 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 公布 欄 > 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 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主旨請註明 應徵地政資料科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2. 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5. 工作經歷證明(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或勞保加退保單等)。 6. 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4 ~ 114/03/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薪資37,800元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本局集中共構第二資料中心電腦機房資料庫主機、網路設備操作及管理等維護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4月8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專以上畢業者。 二、具資訊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三、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並能配合業務需要於下班及假日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地政資料科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 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 公布 欄 > 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 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主旨請註明 應徵地政資料科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2. 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5. 工作經歷證明(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或勞保加退保單等)。 6. 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