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約用助理

公告日 114/03/05
刊登起迄日 114/03/04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約用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1.104臺北市中山北路一段7號5樓 2.104臺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號5樓(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 3.114臺北市康寧路三段51號(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 4.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工作內容 1.辦理健保欠費移送行政執行相關業務、派駐執行分署臨櫃服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2.必要時,需配合業務指派加班、輪班、調派服務據點及輪休等。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3.有政府機關工作經驗、瞭解健保業務或具英語能力者列入優先錄取參考。 4.樂觀積極,善於溝通協調,有團隊合作精神。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3月20日前至本署http://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公告編號:2025100)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完成網路報名後請檢具:約用人員簡歷表(格式請於本署首頁/人才招募自行下載,各項欄位請確實填寫並親筆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證書影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需載明起訖時間、服務單位及工作內容等資料),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100415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人事駐區,林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承保三科約用助理職務(公告編號:2025100)」,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3.符合資格者,由本署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含測驗)】。 4.工作期間:自通知到任日起。 5.月支薪資:新臺幣31,450元(含勞、健保)。 6.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2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4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本案聯絡電話:(02)23486652,承辦人:林小姐。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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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4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約用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健保欠費移送行政執行相關業務、派駐執行分署臨櫃服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2.必要時,需配合業務指派加班、輪班、調派服務據點及輪休等。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3.有政府機關工作經驗、瞭解健保業務或具英語能力者列入優先錄取參考。 4.樂觀積極,善於溝通協調,有團隊合作精神。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3月20日前至本署http://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公告編號:2025100)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完成網路報名後請檢具:約用人員簡歷表(格式請於本署首頁/人才招募自行下載,各項欄位請確實填寫並親筆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證書影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需載明起訖時間、服務單位及工作內容等資料),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100415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人事駐區,林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承保三科約用助理職務(公告編號:2025100)」,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3.符合資格者,由本署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含測驗)】。 4.工作期間:自通知到任日起。 5.月支薪資:新臺幣31,450元(含勞、健保)。 6.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2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4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本案聯絡電話:(02)23486652,承辦人: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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