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
技正
公告日 | 114/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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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4 ~ 114/03/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屏東園區辦公室) 屏東縣屏東市屏加路1號 |
工作內容 | 1、建築管理相關業務及建築執照審查核發。 2、太陽光電設備免請領雜照相關業務及諮詢。 3、其他工程、專案管理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大學(專)以上建築工程或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等相關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3.大學(專)以上為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需修滿建築設計8 學分,並參加相關建築專業訓練講習80 小時以上(得以防災、構造、設備等建築相關科目4 學分替代之)。 4.具3 年以上工程經驗(不限民間或政府機關資歷)。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公務人員。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含照片及簡要自述),確認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局調閱,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審函、符合資格條件之建築學分或建築專業訓練等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序掃瞄為同一份pdf檔案上傳) ,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二、本職缺於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709台南市安南區科技公園大道1號3樓)辦理面試作業。三、甄選方式:經審查合於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分局需求時,得予從缺。四、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五、連絡電話:(06)384-2980分機6329人事陳小姐,洽詢工作項目請電(07)823-9330楊科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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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4 ~ 114/03/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
職稱
技正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1、建築管理相關業務及建築執照審查核發。 2、太陽光電設備免請領雜照相關業務及諮詢。 3、其他工程、專案管理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專)以上建築工程或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等相關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3.大學(專)以上為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需修滿建築設計8 學分,並參加相關建築專業訓練講習80 小時以上(得以防災、構造、設備等建築相關科目4 學分替代之)。 4.具3 年以上工程經驗(不限民間或政府機關資歷)。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公務人員。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含照片及簡要自述),確認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局調閱,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審函、符合資格條件之建築學分或建築專業訓練等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序掃瞄為同一份pdf檔案上傳) ,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二、本職缺於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709台南市安南區科技公園大道1號3樓)辦理面試作業。三、甄選方式:經審查合於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分局需求時,得予從缺。四、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五、連絡電話:(06)384-2980分機6329人事陳小姐,洽詢工作項目請電(07)823-9330楊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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