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村幹事

公告日 114/03/05
刊登起迄日 114/03/04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永樂路15號(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工作內容 1. 村鄰業務。 2. 宗教寺廟業務、接駁巴士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現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具鄉(鎮、市、區)公所等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ㄧ)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應徵者於本(114)年03月10日(星期一)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空白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連絡電話:銅鑼鄉公所人事室邱主任037-982130分機20。 (五)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得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另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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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4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1. 村鄰業務。 2. 宗教寺廟業務、接駁巴士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現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具鄉(鎮、市、區)公所等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ㄧ)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應徵者於本(114)年03月10日(星期一)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空白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連絡電話:銅鑼鄉公所人事室邱主任037-982130分機20。 (五)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得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另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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