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
幹事
公告日 | 114/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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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4 ~ 114/03/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41010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 |
工作內容 | 1.高中部定期評量、模擬考試、補考相關事宜。 2.高中部重補修報名、日誌、成績彙整及教師鐘點費核銷等相關事宜。 3.高中部課後輔導、暑期輔導日誌彙整及教師鐘點費核銷等相關事宜。 4.教務處基金預算管控。 5.協助課程系統開課設定。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現職公務人員,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撤銷任用)。 4.熟悉電腦文書軟體(如Office Word、Excel)之操作。 5.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加班者,並能配合學校需要,進行職務分配及調整。 6.領有效期限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人員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114年3月2日)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訖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連絡電話、E-mail等資料正確性)。 (二)、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國民身分證(正、反兩面) 。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任職未滿5年者,檢附所有考績通知書) 6. 其他(如:通過英檢測驗證書、採購證照、有效期限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等,無者免附。) (三)、資料登載不完整,或所附證件影本缺漏不齊者,視同資料不符,恕不通知補件;另因係線上報名,所有報名資料不辦理退件。 (四)、經書面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增列備取人員1或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確定翌日起3個月,甄試結果將公告於本校網站;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 (五)、正取人員若有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無法完成核派,或因核派後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六)、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至停止辦公時,則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告,請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七)、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自行負責。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本案聯絡人: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張主任,連絡電話:(02)29760501轉分機120;其餘問題請洽人事室分機170、17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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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4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高中部定期評量、模擬考試、補考相關事宜。 2.高中部重補修報名、日誌、成績彙整及教師鐘點費核銷等相關事宜。 3.高中部課後輔導、暑期輔導日誌彙整及教師鐘點費核銷等相關事宜。 4.教務處基金預算管控。 5.協助課程系統開課設定。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現職公務人員,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撤銷任用)。 4.熟悉電腦文書軟體(如Office Word、Excel)之操作。 5.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加班者,並能配合學校需要,進行職務分配及調整。 6.領有效期限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人員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114年3月2日)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訖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連絡電話、E-mail等資料正確性)。 (二)、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國民身分證(正、反兩面) 。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任職未滿5年者,檢附所有考績通知書) 6. 其他(如:通過英檢測驗證書、採購證照、有效期限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等,無者免附。) (三)、資料登載不完整,或所附證件影本缺漏不齊者,視同資料不符,恕不通知補件;另因係線上報名,所有報名資料不辦理退件。 (四)、經書面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增列備取人員1或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確定翌日起3個月,甄試結果將公告於本校網站;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 (五)、正取人員若有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無法完成核派,或因核派後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六)、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至停止辦公時,則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告,請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七)、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自行負責。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本案聯絡人: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張主任,連絡電話:(02)29760501轉分機120;其餘問題請洽人事室分機17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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