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技工
| 公告日 | 114/03/0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4 ~ 114/03/1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職稱 | 技工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含處外單位) |
| 工作內容 | 1、污水下水道設施及管轄區域之巡查及檢修。 2、污水管線巡檢、清紓、廠站設備操作、檢點、維護及清潔。 3、協辦污水下水道之設計、監造、履約管理。 4、協辦工程相關圖說、材料檢驗報告整理。 5、本處各項業務支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及具有「國內小客車駕駛執照」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國內外高(中)職畢業,並具有「污水下水道處理系統技術士」或「污水下水道管渠系統技術士」或「乙級以上室內配電技術士」或「丙級『鋼筋、模板、測量、混凝土、建築製圖、建築物室內設計、營造工程管理、建築製圖應用』技術士」以上證照者。 |
| 聯絡方式 | 1.聘僱時間:錄取人員自實際到職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成績不及格者,不予僱用。 2.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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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4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技工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污水下水道設施及管轄區域之巡查及檢修。 2、污水管線巡檢、清紓、廠站設備操作、檢點、維護及清潔。 3、協辦污水下水道之設計、監造、履約管理。 4、協辦工程相關圖說、材料檢驗報告整理。 5、本處各項業務支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及具有「國內小客車駕駛執照」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國內外高(中)職畢業,並具有「污水下水道處理系統技術士」或「污水下水道管渠系統技術士」或「乙級以上室內配電技術士」或「丙級『鋼筋、模板、測量、混凝土、建築製圖、建築物室內設計、營造工程管理、建築製圖應用』技術士」以上證照者。
聯絡方式
1.聘僱時間:錄取人員自實際到職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成績不及格者,不予僱用。 2.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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