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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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3 ~ 113/11/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嘉義縣 |
工作地點 | 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
工作內容 | (一)薪資: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二)工作內容:辦理公園路燈所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大學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資料,於113年11月18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61241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嘉義縣太保市公所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立即解僱)。 三、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電話(05)3711106*231人事室林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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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3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薪資: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二)工作內容:辦理公園路燈所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大學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資料,於113年11月18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61241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嘉義縣太保市公所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立即解僱)。 三、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電話(05)3711106*231人事室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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