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投區清江國民小學
組長

公告日 114/03/05
刊登起迄日 114/03/05 ~ 114/03/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清江國民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清江國民小學(地址:112004臺北市北投區公館路220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整建工程及設備採購之估價、招標、發包、採購、監工、驗收、結算等作業。 (二)管理及分配技工友工作事項。 (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檢修申報作業。 (四)擔任防火管理人、規劃災民安置 (五)辦理公共安全檢查、電梯安全檢查、飲水安全檢查、電源委外檢測及消防安全檢查等業務。 (六)電話系統裝設、分配使用及管理。 (七)水電管理、校園節能規劃事宜及綜理校園綠美化。 (八)規劃執行校園保全相關事項及校園門禁安全防護。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有案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六)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3月28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與本校確認【電話:(02)2891-2764轉701】,若送件逾期、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且不另通知: 1、報名表、自傳、切結書(報名表、自傳、切結書請至本校網頁 www.cjps.tp.edu.tw下載簡章後填寫)。 2、身分證正反面。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者請往前補足5年)。 8、採購證書、英語能力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二)非現職人員:請比照檢附上列現職人員報名之附件及離職證明書合併成一個PDF檔,檔名註明「應徵事務組長—OOO(姓名)」,於114年3月28日(星期五)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 ,投遞履歷後請自行來電確認是否收件,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本校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聯絡電話: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李主任,電話:02-28912764分機300;其餘問題請洽許主任,分機701。 七、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 1.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標準項目含相關工作經驗、相關證照、進修研習內容、歷年考績獎懲紀錄等。 2. 甄選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未入選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面試(占100%):內容包括: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逾時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不得參加甄選。甄選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80分者,錄取從缺。 八、錄取公告:公布錄取名單於本校網站首頁,本甄選錄取報到人員,需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併核發派令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程序或棄權時,擇無條件撤銷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事務組長
114/02/04~114/02/20
檢視
事務組長
114/01/08~114/01/17
檢視
事務組長
113/12/26~114/01/06
檢視
組長
113/12/11~113/12/23
檢視
組長
113/11/26~113/12/09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3/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5 ~ 114/03/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清江國民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整建工程及設備採購之估價、招標、發包、採購、監工、驗收、結算等作業。 (二)管理及分配技工友工作事項。 (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檢修申報作業。 (四)擔任防火管理人、規劃災民安置 (五)辦理公共安全檢查、電梯安全檢查、飲水安全檢查、電源委外檢測及消防安全檢查等業務。 (六)電話系統裝設、分配使用及管理。 (七)水電管理、校園節能規劃事宜及綜理校園綠美化。 (八)規劃執行校園保全相關事項及校園門禁安全防護。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有案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六)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3月28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與本校確認【電話:(02)2891-2764轉701】,若送件逾期、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且不另通知: 1、報名表、自傳、切結書(報名表、自傳、切結書請至本校網頁 www.cjps.tp.edu.tw下載簡章後填寫)。 2、身分證正反面。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者請往前補足5年)。 8、採購證書、英語能力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二)非現職人員:請比照檢附上列現職人員報名之附件及離職證明書合併成一個PDF檔,檔名註明「應徵事務組長—OOO(姓名)」,於114年3月28日(星期五)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 ,投遞履歷後請自行來電確認是否收件,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本校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聯絡電話: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李主任,電話:02-28912764分機300;其餘問題請洽許主任,分機701。 七、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 1.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標準項目含相關工作經驗、相關證照、進修研習內容、歷年考績獎懲紀錄等。 2. 甄選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未入選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面試(占100%):內容包括: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逾時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不得參加甄選。甄選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80分者,錄取從缺。 八、錄取公告:公布錄取名單於本校網站首頁,本甄選錄取報到人員,需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併核發派令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程序或棄權時,擇無條件撤銷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事務組長
114/02/04~114/02/20
檢視
事務組長
114/01/08~114/01/17
檢視
事務組長
113/12/26~114/01/06
檢視
組長
113/12/11~113/12/23
檢視
組長
113/11/26~113/12/09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