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工程員

公告日 114/03/05
刊登起迄日 114/03/05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河川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及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且未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二) 具有調任土木工程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工程員任用資格者。
聯絡方式 四、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3月14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署調閱,並依序併附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或相關證照等文件影本PDF檔,上傳事求人徵才系統。 (二)證件不齊者,視同不符報名資格,不另通知補件。 五、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分署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本職缺正取2名,得增列候補至多4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七、承辦人及連絡電話:蘇小姐;(05)255013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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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5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河川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及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且未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二) 具有調任土木工程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工程員任用資格者。

聯絡方式

四、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3月14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署調閱,並依序併附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或相關證照等文件影本PDF檔,上傳事求人徵才系統。 (二)證件不齊者,視同不符報名資格,不另通知補件。 五、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分署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本職缺正取2名,得增列候補至多4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七、承辦人及連絡電話:蘇小姐;(05)255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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