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3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賦稅署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6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本署(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捷運景美站3號出口往左步行至全國加油站巷口,沿羅斯福路6段142巷前行約300公尺即達。
工作內容 1.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嫻熟電腦文書處理技能,具實際公務工作經驗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 4.具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尤佳。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或郵寄報名):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或將資料(郵戳為憑)郵寄本署: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需附照片及自傳,工作經驗請敘明歷任工作單位、簡要工作內容及任職起訖;務請提供手機號碼,俾利聯繫)。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英語檢定等)。 2.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3.本職缺為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預計至114年7月30日)之職務代理(一年一聘,年底考核成績優良得續聘至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復職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錄取人員每月以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7,800元,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4.聯絡電話:報名及業務相關問題請洽(02)2322-8112黃小姐[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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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3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賦稅署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6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嫻熟電腦文書處理技能,具實際公務工作經驗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 4.具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尤佳。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或郵寄報名):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或將資料(郵戳為憑)郵寄本署: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需附照片及自傳,工作經驗請敘明歷任工作單位、簡要工作內容及任職起訖;務請提供手機號碼,俾利聯繫)。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英語檢定等)。 2.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3.本職缺為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預計至114年7月30日)之職務代理(一年一聘,年底考核成績優良得續聘至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復職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錄取人員每月以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7,800元,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4.聯絡電話:報名及業務相關問題請洽(02)2322-8112黃小姐[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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