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約聘佐理員
公告日 | 114/03/06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5 ~ 114/03/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
職稱 | 約聘佐理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6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本分署本部。(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租地管理、森林保護及彙整業務。2.辦理贓木及貯木場管理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
聯絡方式 | 1.檢具文件:履歷表,身分證,學歷證件,以上均請附影本。 2.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3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420212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分署本部約聘佐理員」。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聘用期限:預計至114年7月2日止或被代理職員請假結束止,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月酬為37,800元。 4.被代理職員預計申請留職停薪期間為114年7月3日至115年7月2日,若上開職缺錄取人員工作表現優異,於該留職停薪期間之聘用計畫奉准後,得優先錄用。 5.視甄試及面談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分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6.本分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7.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4-25150855轉163分機。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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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5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職稱
約聘佐理員
職系
無
職等
6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辦理租地管理、森林保護及彙整業務。2.辦理贓木及貯木場管理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聯絡方式
1.檢具文件:履歷表,身分證,學歷證件,以上均請附影本。 2.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3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420212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分署本部約聘佐理員」。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聘用期限:預計至114年7月2日止或被代理職員請假結束止,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月酬為37,800元。 4.被代理職員預計申請留職停薪期間為114年7月3日至115年7月2日,若上開職缺錄取人員工作表現優異,於該留職停薪期間之聘用計畫奉准後,得優先錄用。 5.視甄試及面談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分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6.本分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7.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4-25150855轉163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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