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研究助理
| 公告日 | 114/03/0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5 ~ 114/04/0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
| 職稱 | 研究助理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無 |
| 縣市 | 高雄市 |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807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 |
| 工作內容 | 一、各項特展規劃、設計、製作、評估與研究工作。 二、常設展更新專案。 三、研究、補助與專案計畫之提案和執行,論文撰寫與發表。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理工或科技領域研究所畢業,並獲有碩士學位者。 三、具展示設計經驗、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相當等級)能力者尤佳(請參考附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情事之ㄧ。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一律以書面郵寄報名,於114年4月4日17:30前(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至高雄市807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展示組洪小姐收,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應徵展示組研究助理』。並將本館研究助理甄選報名表電子檔(word檔)及以下報名資料(一)至(十一)掃描PDF檔Email 至[email protected] 信箱。 ※報名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下(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一)本館研究助理甄選報名表(請務必至本館網站訊息專區下載使用)。 (二)碩士論文或學術著作影本(請檢附近3年學術研究成果)。 (三)未來工作計畫書(分短、中、長期,5頁以內,請針對前開工作內容項目撰寫)。 (四)展示策劃構想書(參考附件) (五)個人自傳(請簡述家庭概況、其他學經歷、個人專長、報名動機、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六)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需附退伍令或免役證件影本)。 (七)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且均應經我國法院或公證人公證)。 (八)碩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影本 國外學歷者應出具: 1.原文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2.原文畢業證書及成績單之中文譯本,並應均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及我國法院或公證人公證;如為純理論(含實驗)研究無需修課取得碩士學位者,需出具原文說明及附中文譯本,並應均經我國法院或公證人公證,但確無法提供上開原文說明及中文譯本等證明文件者,應自行敘明理由證明並切結。 3.碩士修業期間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格式如附表)及個人入出境紀錄。 (九)展示設計相關成果(A4至多5頁,無者免附)。 (十)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相當等級)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十一)其他相關資料,如產學、專利、計畫、獲獎等。 (十二)注意事項: 1.報名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第(一)~(八)項為必備,未備齊者視為資格不符。繳交之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且所衍生之相關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2.第(九)~(十一)項非必要資料,但附者尤佳。 二、應徵者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甄試時程及方式另行公告。 三、甄選結果:於本館最新消息區公告錄取名單。 1.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1名,候補有效期間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 2.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館需求,本館得斟酌情況從缺。 四、其他: 1.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且所衍伸之相關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2.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助理研究員
113/11/22~1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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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5 ~ 114/04/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職稱
研究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各項特展規劃、設計、製作、評估與研究工作。 二、常設展更新專案。 三、研究、補助與專案計畫之提案和執行,論文撰寫與發表。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理工或科技領域研究所畢業,並獲有碩士學位者。 三、具展示設計經驗、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相當等級)能力者尤佳(請參考附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情事之ㄧ。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一律以書面郵寄報名,於114年4月4日17:30前(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至高雄市807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展示組洪小姐收,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應徵展示組研究助理』。並將本館研究助理甄選報名表電子檔(word檔)及以下報名資料(一)至(十一)掃描PDF檔Email 至[email protected] 信箱。 ※報名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下(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一)本館研究助理甄選報名表(請務必至本館網站訊息專區下載使用)。 (二)碩士論文或學術著作影本(請檢附近3年學術研究成果)。 (三)未來工作計畫書(分短、中、長期,5頁以內,請針對前開工作內容項目撰寫)。 (四)展示策劃構想書(參考附件) (五)個人自傳(請簡述家庭概況、其他學經歷、個人專長、報名動機、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六)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需附退伍令或免役證件影本)。 (七)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且均應經我國法院或公證人公證)。 (八)碩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影本 國外學歷者應出具: 1.原文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2.原文畢業證書及成績單之中文譯本,並應均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及我國法院或公證人公證;如為純理論(含實驗)研究無需修課取得碩士學位者,需出具原文說明及附中文譯本,並應均經我國法院或公證人公證,但確無法提供上開原文說明及中文譯本等證明文件者,應自行敘明理由證明並切結。 3.碩士修業期間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格式如附表)及個人入出境紀錄。 (九)展示設計相關成果(A4至多5頁,無者免附)。 (十)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相當等級)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十一)其他相關資料,如產學、專利、計畫、獲獎等。 (十二)注意事項: 1.報名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第(一)~(八)項為必備,未備齊者視為資格不符。繳交之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且所衍生之相關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2.第(九)~(十一)項非必要資料,但附者尤佳。 二、應徵者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甄試時程及方式另行公告。 三、甄選結果:於本館最新消息區公告錄取名單。 1.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1名,候補有效期間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 2.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館需求,本館得斟酌情況從缺。 四、其他: 1.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且所衍伸之相關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2.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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