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1/18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13 ~ 113/11/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 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環境保護業務9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環保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悉Office 等相關電腦操作。 (三)具公務行政工作經驗者為佳。 (四)各機關首長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僱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
聯絡方式 |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27日17 時止,於上班時間向本局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 號)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頁(http://www.tydep.gov.tw)最新消息自行下載,或至人事室領取,人事室電話:03-3386021#7106 李小姐。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備取1名。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得於保留期間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三)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至114 年7月30 日)止,若人員提前復職,應即無條件解僱。 (四)待遇:每月薪資以五等280 薪點(每月37,800 元)計,並享有勞保、健保。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3 ~ 113/11/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環境保護業務9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環保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悉Office 等相關電腦操作。 (三)具公務行政工作經驗者為佳。 (四)各機關首長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僱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聯絡方式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27日17 時止,於上班時間向本局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 號)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頁(http://www.tydep.gov.tw)最新消息自行下載,或至人事室領取,人事室電話:03-3386021#7106 李小姐。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備取1名。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得於保留期間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三)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至114 年7月30 日)止,若人員提前復職,應即無條件解僱。 (四)待遇:每月薪資以五等280 薪點(每月37,800 元)計,並享有勞保、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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