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約聘照顧管理專員
公告日 | 114/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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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5 ~ 114/03/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約聘照顧管理專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聘用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以長期照顧中心指派工作地點為主(詳本局網頁徵才公告,並詳閱相關簡章、報名表及附件說明) |
工作內容 | 一、長照需求評估: 1.實施長照服務個案初篩,受理長照服務申請和資格審查,主動發現及掌握轄區內長照服務對象及家庭照顧者的長照需求。 2.執行個案需求評估和核定資格及補助等級(含評估結果說明)。 3.完成評估資料與文件之系統資料登載與上傳、評估結果通知單製作、照顧問題清單重要性排序及建議服務項目之勾選。 4.定期複評及追蹤服務品質等。 二、長照服務連結: 1.連結A單位,審核所送計畫與核給服務項目之適切性。 2.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之資源,針對未符長照服務對象,依其需求與狀況,轉介其他社福資源。 三、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1.執行長照個案電話與實地抽查,定期檢視照顧計畫之合理性。 2.擔任新進照管專員之訓練課程講師,協助督導訓練新進照管專員。 3.參加長照專業相關教育訓練與研習活動。 4.參加轄內長照個案研討會與相關聯繫會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般區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大學以上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二、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三、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四、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五、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六、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偏遠區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大學以上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二、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三、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四、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五、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六、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
聯絡方式 | 本局簡章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5F66A1CA7A1D4FD&sms=8BB9672CAA44C336&s=0EB6BD9E2A59FB5C 請務必詳閱本局網頁徵才公告,並詳閱相關簡章、報名表及附件說明 錄取人員應依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備取人員係屬備用性質,如有計畫性質相同之職缺,得自備取名冊依序進用,候補期間5個月,並依規定報府核准後,始得進用。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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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5 ~ 114/03/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聘照顧管理專員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長照需求評估: 1.實施長照服務個案初篩,受理長照服務申請和資格審查,主動發現及掌握轄區內長照服務對象及家庭照顧者的長照需求。 2.執行個案需求評估和核定資格及補助等級(含評估結果說明)。 3.完成評估資料與文件之系統資料登載與上傳、評估結果通知單製作、照顧問題清單重要性排序及建議服務項目之勾選。 4.定期複評及追蹤服務品質等。 二、長照服務連結: 1.連結A單位,審核所送計畫與核給服務項目之適切性。 2.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之資源,針對未符長照服務對象,依其需求與狀況,轉介其他社福資源。 三、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1.執行長照個案電話與實地抽查,定期檢視照顧計畫之合理性。 2.擔任新進照管專員之訓練課程講師,協助督導訓練新進照管專員。 3.參加長照專業相關教育訓練與研習活動。 4.參加轄內長照個案研討會與相關聯繫會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般區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大學以上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二、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三、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四、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五、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六、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偏遠區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大學以上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二、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三、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四、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五、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六、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聯絡方式
本局簡章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5F66A1CA7A1D4FD&sms=8BB9672CAA44C336&s=0EB6BD9E2A59FB5C 請務必詳閱本局網頁徵才公告,並詳閱相關簡章、報名表及附件說明 錄取人員應依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備取人員係屬備用性質,如有計畫性質相同之職缺,得自備取名冊依序進用,候補期間5個月,並依規定報府核准後,始得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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