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科員

公告日 114/03/06
刊登起迄日 114/03/05 ~ 114/03/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南投市光華路6號
工作內容 一、本署主管法令之研修、諮詢與整理,及其他法制相關事項。 二、國家賠償、行政救濟與其他訴訟案件之處理及現場勘查等外勤事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 三、具有訴願或法制業務工作經驗,並能配合至野外工區或事件現場從事相關外勤作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包含身心障礙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49)2347718廖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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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5 ~ 114/03/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南投市光華路6號

工作內容

一、本署主管法令之研修、諮詢與整理,及其他法制相關事項。 二、國家賠償、行政救濟與其他訴訟案件之處理及現場勘查等外勤事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 三、具有訴願或法制業務工作經驗,並能配合至野外工區或事件現場從事相關外勤作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包含身心障礙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49)2347718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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