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
專門委員

公告日 114/03/06
刊登起迄日 114/03/05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環境部人事處(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工作內容 襄助本部及所屬機關(構)人事業務之推動及執行。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二、現任單列或跨列簡任第10職等以上(或相當)職務。 三、擔任人事行政工作5年以上,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3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環境部人事處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聯絡人:環境部人事處賴小姐。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129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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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5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襄助本部及所屬機關(構)人事業務之推動及執行。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二、現任單列或跨列簡任第10職等以上(或相當)職務。 三、擔任人事行政工作5年以上,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3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環境部人事處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聯絡人:環境部人事處賴小姐。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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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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