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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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5 ~ 114/03/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2段168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觀光規劃、土地開發等相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具所擬任職缺行政工作相關工作經驗及訓練佳,並檢附證明文件。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工作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影本,於114年3月17日(星期一)前郵寄978004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2段168號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人事室茹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親自送達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以線上應徵方式上傳履歷資料及相關附件。 二、本職缺為職務代理⼈,280薪點,每⽉薪資新臺幣40,880元。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三、本處將就所具資格條件先以書面審查,擇期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五、連絡電話:03-8875306#621古科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3/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5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1)辦理觀光規劃、土地開發等相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具所擬任職缺行政工作相關工作經驗及訓練佳,並檢附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工作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影本,於114年3月17日(星期一)前郵寄978004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2段168號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人事室茹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親自送達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以線上應徵方式上傳履歷資料及相關附件。 二、本職缺為職務代理⼈,280薪點,每⽉薪資新臺幣40,880元。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三、本處將就所具資格條件先以書面審查,擇期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五、連絡電話:03-8875306#621古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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