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內湖國民小學
組長

公告日 114/03/06
刊登起迄日 114/03/05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國民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國民小學(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41號)。
工作內容 (一)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事項。 (二)辦理佈置校舍場所及美化、綠化環境事項。 (三)校舍管理維護、修繕及場地開放事項。 (四)協助各項工程、設備與辦公用品採購相關事項。 (五)管理及分配工友及校警工作事項。 (六)辦理校園各項公共安全檢查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並具有甄選職務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者。 (五)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六)具電腦操作技能(word、excel、Internet、電子郵件收發) (七)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報到日期為114年5月1日以後) (二)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其餘方式不予受理),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履歷表需包含個人照片,簡要自述請撰寫自傳700字,內容含學經歷簡介、專長、工作理念、參加甄選動機及自我期許等),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校調閱。並將下列應繳文件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 1.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相關文件)、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2.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身心障礙證明等)。 3. 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及私章。 4. 如文件無法上傳或補傳文件者,請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並電洽聯絡人楊主任,聯絡電話02-27998085分機1551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應繳文件,依序裝訂成冊,於報名截止前以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徴事務組長職缺】(本校地址: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41號)。 (三)如有疑義,請電洽02-27998085分機1551、1552,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分機1311許主任。 (四)其餘事項詳簡章。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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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5 ~ 114/03/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國民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事項。 (二)辦理佈置校舍場所及美化、綠化環境事項。 (三)校舍管理維護、修繕及場地開放事項。 (四)協助各項工程、設備與辦公用品採購相關事項。 (五)管理及分配工友及校警工作事項。 (六)辦理校園各項公共安全檢查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並具有甄選職務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者。 (五)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六)具電腦操作技能(word、excel、Internet、電子郵件收發) (七)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報到日期為114年5月1日以後) (二)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其餘方式不予受理),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履歷表需包含個人照片,簡要自述請撰寫自傳700字,內容含學經歷簡介、專長、工作理念、參加甄選動機及自我期許等),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校調閱。並將下列應繳文件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 1.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相關文件)、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2.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身心障礙證明等)。 3. 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及私章。 4. 如文件無法上傳或補傳文件者,請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並電洽聯絡人楊主任,聯絡電話02-27998085分機1551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應繳文件,依序裝訂成冊,於報名截止前以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徴事務組長職缺】(本校地址: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41號)。 (三)如有疑義,請電洽02-27998085分機1551、1552,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分機1311許主任。 (四)其餘事項詳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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