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3/06
刊登起迄日 114/03/06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食品管理暨檢驗等公衛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大學以上畢業,並具銓敘審定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以「線上」應徵職缺,於114年3月20日(星期四)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電話聯絡資訊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擇合適者進入面試,預計於114年3月24日(星期一)前在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參加面試名單;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本職缺正取1名,另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以內,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賴小姐,電話:(03)3340935轉28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6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食品管理暨檢驗等公衛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大學以上畢業,並具銓敘審定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以「線上」應徵職缺,於114年3月20日(星期四)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電話聯絡資訊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擇合適者進入面試,預計於114年3月24日(星期一)前在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參加面試名單;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本職缺正取1名,另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以內,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賴小姐,電話:(03)3340935轉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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