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行政助理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3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及復興路303號
工作內容 1. 協助辦理性別平等教育、霸凌防制及正向管教(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推動業務。(65%) 2.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強化主管機關對學校提供諮詢輔導與適法監督責任所增加之工作。(30%)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5%)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聯絡方式 1. 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3年11月20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校安室行政助理」。 2.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 僱用期間:本職缺為中央補助款性質,自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倘中央持續補助,將予以續僱。 4.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 本案職缺係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第一年給薪,大學畢業者35,120元,碩士畢業者40,165元(均含自提勞健保)。 6. 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鄭小姐。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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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3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 協助辦理性別平等教育、霸凌防制及正向管教(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推動業務。(65%) 2.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強化主管機關對學校提供諮詢輔導與適法監督責任所增加之工作。(30%)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5%)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聯絡方式

1. 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3年11月20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校安室行政助理」。 2.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 僱用期間:本職缺為中央補助款性質,自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倘中央持續補助,將予以續僱。 4.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 本案職缺係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第一年給薪,大學畢業者35,120元,碩士畢業者40,165元(均含自提勞健保)。 6. 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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