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宜蘭市南屏國民小學
出納組長
| 公告日 | 114/03/0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6 ~ 114/03/1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宜蘭市南屏國民小學 |
| 職稱 | 出納組長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宜蘭縣 |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宜蘭市南屏國民小學(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98號) |
| 工作內容 | 1. 現金出納保管登記事項。 2. 公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保管出納事項。 3. 員工薪津請領發放及辦理代扣代繳事項。 4. 代辦費之收支保管。 5. 零用金保管及支付事項。 6. 臨時性暫收款之保管。 7. 辦理約聘僱人員、代理教師等勞保、勞健、勞退加退保業務。 8. 其他有關出納及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綜合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
| 聯絡方式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有意願應徵者先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並登打個人簡要自述。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是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等)完整上傳。 2.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職缺為預估缺,本甄選得候補1-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3-9323795分機1701,聯絡人:楊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3/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6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宜蘭市南屏國民小學
職稱
出納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1. 現金出納保管登記事項。 2. 公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保管出納事項。 3. 員工薪津請領發放及辦理代扣代繳事項。 4. 代辦費之收支保管。 5. 零用金保管及支付事項。 6. 臨時性暫收款之保管。 7. 辦理約聘僱人員、代理教師等勞保、勞健、勞退加退保業務。 8. 其他有關出納及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綜合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有意願應徵者先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並登打個人簡要自述。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是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等)完整上傳。 2.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職缺為預估缺,本甄選得候補1-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3-9323795分機1701,聯絡人: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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