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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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6 ~ 114/03/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捷運古亭站3號出口,步行3分鐘即達,交通便利) |
工作內容 | 1. 辦理中小企業營運諮詢服務及融資協處業務。 2. 辦理信保基金資產品質委外查核、績優金融機構頒獎等業務。 3. 其他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位。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職務任用資格者。 3.工作認真負責,主動積極且具服務熱忱。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有關限制轉調或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者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6.最近5年獎懲令7.外語能力證明(如無,免附)】。 3. 請至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頁(http://www.moeasmea.gov.tw下載專區/其他)下載「本署職缺甄選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妥後於114年3月17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敘明「○○○應徵財務組助理員」。 4. 本職缺將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未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4月1日出缺(出缺日期仍以人員實際異動情形為準)。 7. 報名人員所附相關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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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6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中小企業營運諮詢服務及融資協處業務。 2. 辦理信保基金資產品質委外查核、績優金融機構頒獎等業務。 3. 其他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位。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職務任用資格者。 3.工作認真負責,主動積極且具服務熱忱。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有關限制轉調或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者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6.最近5年獎懲令7.外語能力證明(如無,免附)】。 3. 請至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頁(http://www.moeasmea.gov.tw下載專區/其他)下載「本署職缺甄選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妥後於114年3月17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敘明「○○○應徵財務組助理員」。 4. 本職缺將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未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4月1日出缺(出缺日期仍以人員實際異動情形為準)。 7. 報名人員所附相關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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