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官學院
副研究員
| 公告日 | 114/03/07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6 ~ 114/03/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家文官學院 |
| 職稱 | 副研究員 |
| 職系 | 人事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國家文官學院(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76號)。 |
| 工作內容 | 學院培訓研究發展相關業務。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碩士以上者尤佳。 (二)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最近3年年終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稔Word、Excel與PowerPoint等,具統計分析、論述、簡報等能力者尤佳。 (五)具英文檢定相關證明者尤佳。 (六)具服務熱忱、積極進取、善於溝通協調、解決問題及團隊合作等能力,並能配合培訓業務帶班及業務輪調。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採通信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信封上註記應徵職務,於114年3月20日前寄(送)達本學院(以本學院警衛室收受時間為憑),聯絡電話:(02)2653-1690黃小姐。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數名參加面試。資歷審查不合格或未通知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惟參加面試者,如面試結果均不符合業務需要,得不予錄取。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3/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6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文官學院
職稱
副研究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學院培訓研究發展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碩士以上者尤佳。 (二)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最近3年年終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稔Word、Excel與PowerPoint等,具統計分析、論述、簡報等能力者尤佳。 (五)具英文檢定相關證明者尤佳。 (六)具服務熱忱、積極進取、善於溝通協調、解決問題及團隊合作等能力,並能配合培訓業務帶班及業務輪調。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通信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信封上註記應徵職務,於114年3月20日前寄(送)達本學院(以本學院警衛室收受時間為憑),聯絡電話:(02)2653-1690黃小姐。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數名參加面試。資歷審查不合格或未通知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惟參加面試者,如面試結果均不符合業務需要,得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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