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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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06 ~ 114/03/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地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有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
聯絡方式 | 1、本案係本局地權科助理員職缺。 2、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一次銓審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工作經歷及證照等資料掃描成附件檔案一併以線上應徵方式應徵本職缺。 3、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 4、本項甄選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面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5、本項甄選得列候補人員,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人及電話: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人事室游小姐,電話03-3322101轉536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3/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6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理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聯絡方式
1、本案係本局地權科助理員職缺。 2、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一次銓審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工作經歷及證照等資料掃描成附件檔案一併以線上應徵方式應徵本職缺。 3、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 4、本項甄選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面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5、本項甄選得列候補人員,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人及電話: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人事室游小姐,電話03-3322101轉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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