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辦事員
公告日 | 114/03/0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7 ~ 114/03/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東區武昌街110號 |
工作內容 | 出納、檔案管理、場地租借管理、清潔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 二、經銓敍審定薦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陞任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四、具積極溝通協調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務預估於114年3月31日出缺。 二、採線上報名方式,請於114年3月20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如有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如無免附),請合併掃描為一個檔案上傳,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履歷資料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人事管理員李小姐,聯絡電話:03-5263176#61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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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出納、檔案管理、場地租借管理、清潔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 二、經銓敍審定薦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陞任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四、具積極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一、本職務預估於114年3月31日出缺。 二、採線上報名方式,請於114年3月20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如有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如無免附),請合併掃描為一個檔案上傳,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履歷資料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人事管理員李小姐,聯絡電話:03-526317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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