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07
刊登起迄日 114/03/06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家防中心2名 家防本部: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工作內容 一名工作項目: 1.保護個案補助申請核銷:醫療補助、弱勢兒少緊急生活補助、急難救助金及紓困。 2.計程車委辦案管理、法律諮詢服務及環境教育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另一名工作項目: 1.月報表統計、財產物品管理。 2.經費預算管控、其他庶務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身心障礙證明(必備資格條件)。
聯絡方式 ★⼯作時間:代理期間自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止(為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職缺)。 ★甄試⽅式與程序: (一) 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於面試2日前於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官網首頁公告初審資格符合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網址https://safesex.kcg.gov.tw/最新消息公告) (二) 以面試方式評分,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正備取。 (三) 正取人員由本中心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 ★應徵⽅式: (一) 意者請於截止日前至線上報名表(https://forms.gle/AXFrDVXiXFSpPqHy6)填寫相關資訊,並備齊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銓敘部已於111年6月更新簡式履歷表格式,需包含自傳,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 2.畢業證書。 3.身心障礙相關證明文件。 ★上開1-3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成單一PDF電子檔,於公告截止日前上傳至線上報名表。 (二)應徵文件檔請以下列方式命名:「(應徵者姓名)-(文件名稱)」,例如「(王大同)-(應徵證明文件)」。 (三)線上報名後如未收到自動回覆信件至填寫的電子信箱,請於截止日前來電確認,文件不齊者,恕不接受補件,視為資格不符;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經查獲者不予錄取。 (四)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備取人員係屬候用性質,日後如有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得自備取名冊依序進用,並依規定報府核准後,始得進用。 (五)聯絡電話:(07)5355920轉130盧先生、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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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6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名工作項目: 1.保護個案補助申請核銷:醫療補助、弱勢兒少緊急生活補助、急難救助金及紓困。 2.計程車委辦案管理、法律諮詢服務及環境教育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另一名工作項目: 1.月報表統計、財產物品管理。 2.經費預算管控、其他庶務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身心障礙證明(必備資格條件)。

聯絡方式

★⼯作時間:代理期間自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止(為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職缺)。 ★甄試⽅式與程序: (一) 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於面試2日前於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官網首頁公告初審資格符合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網址https://safesex.kcg.gov.tw/最新消息公告) (二) 以面試方式評分,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正備取。 (三) 正取人員由本中心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 ★應徵⽅式: (一) 意者請於截止日前至線上報名表(https://forms.gle/AXFrDVXiXFSpPqHy6)填寫相關資訊,並備齊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銓敘部已於111年6月更新簡式履歷表格式,需包含自傳,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 2.畢業證書。 3.身心障礙相關證明文件。 ★上開1-3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成單一PDF電子檔,於公告截止日前上傳至線上報名表。 (二)應徵文件檔請以下列方式命名:「(應徵者姓名)-(文件名稱)」,例如「(王大同)-(應徵證明文件)」。 (三)線上報名後如未收到自動回覆信件至填寫的電子信箱,請於截止日前來電確認,文件不齊者,恕不接受補件,視為資格不符;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經查獲者不予錄取。 (四)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備取人員係屬候用性質,日後如有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得自備取名冊依序進用,並依規定報府核准後,始得進用。 (五)聯絡電話:(07)5355920轉130盧先生、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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