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正工程司

公告日 114/03/07
刊登起迄日 114/03/07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職稱 正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下水道建設組)
工作內容 一、辦理雨、污水下水道建設等相關工作(包含規劃設計、工務行政、現場監造)。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環安、建築、河海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土木、營建、水利、環工、環安、建築、河海等相關工作經驗佳。 四、具品管、職安、採購及廢水處理等相關證照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2)8771-1169許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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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工程司
113/11/08~1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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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職稱

正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雨、污水下水道建設等相關工作(包含規劃設計、工務行政、現場監造)。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環安、建築、河海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土木、營建、水利、環工、環安、建築、河海等相關工作經驗佳。 四、具品管、職安、採購及廢水處理等相關證照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2)8771-1169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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