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技士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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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3 ~ 113/11/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機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1號) |
工作內容 | 1.路燈管理、線路整修等電機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個性積極、認真,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文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相關專長證照(無則免附) 2.本所採書面審查,如有必要得增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 3.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4.如有疑問請洽08-7515651王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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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3 ~ 113/11/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1.路燈管理、線路整修等電機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個性積極、認真,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文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相關專長證照(無則免附) 2.本所採書面審查,如有必要得增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 3.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4.如有疑問請洽08-7515651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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