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暫僱人員
| 公告日 | 114/03/07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7 ~ 114/03/1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職稱 | 暫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或依機關需求分派至新北市各稽查分隊或清潔隊 |
| 工作內容 | 1. 出納、告發裁處案件或各類事務性等工作。 2. 陳情案件管考、重大會議辦理及公文計畫管制。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 本工作為不定期契約,自機關通知錄取後進用。 |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 具有行政機關工作經驗、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佳者(熟悉Word、Excel及LibreOffice電腦操作等)。 3. 具備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 思想純正、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5. 具高度工作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動力、有責任感及積極個性者。 6.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1. 意者請依序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末頁簽名)、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本國駐外單位或國內公證人等認證之中文譯本),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限期內(以郵戳為憑)於114年3月13日以前逕寄【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並於報名信封封面註明「參加114年度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暫僱人員公開甄選 秘書室王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不合者恕不退件,甄選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 本甄選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3萬7,800元。 4. 聯絡電話:02-2953-2111分機1023。 5. 聯絡人:王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3/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出納、告發裁處案件或各類事務性等工作。 2. 陳情案件管考、重大會議辦理及公文計畫管制。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 本工作為不定期契約,自機關通知錄取後進用。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 具有行政機關工作經驗、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佳者(熟悉Word、Excel及LibreOffice電腦操作等)。 3. 具備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 思想純正、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5. 具高度工作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動力、有責任感及積極個性者。 6.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依序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末頁簽名)、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本國駐外單位或國內公證人等認證之中文譯本),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限期內(以郵戳為憑)於114年3月13日以前逕寄【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並於報名信封封面註明「參加114年度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暫僱人員公開甄選 秘書室王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不合者恕不退件,甄選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 本甄選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3萬7,800元。 4. 聯絡電話:02-2953-2111分機1023。 5. 聯絡人: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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