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3/07
刊登起迄日 114/03/07 ~ 114/03/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工作內容 一、協助差勤管理。8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熟悉公文書及應用文撰寫,並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尤佳。
聯絡方式 一、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未繳交者該項資歷評分不予記分)。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人事室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室約用人員」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另通知面試時間,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四、依甄選成續公告錄取1名。 五、薪資: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標準」給付,每月31450元。 六、聯絡電話:03-3821500 分機 2301王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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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差勤管理。8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熟悉公文書及應用文撰寫,並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尤佳。

聯絡方式

一、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未繳交者該項資歷評分不予記分)。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人事室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室約用人員」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另通知面試時間,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四、依甄選成續公告錄取1名。 五、薪資: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標準」給付,每月31450元。 六、聯絡電話:03-3821500 分機 2301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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