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約用人員(職代)
| 公告日 | 114/03/07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07 ~ 114/03/12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 |
| 職稱 | 約用人員(職代)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宜蘭縣 |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政府(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
| 工作內容 | 1.辦理設置就業服務據點配合推動就業服務業務實施計畫。 2.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3.薪資待遇:月薪約新臺幣35,235元。 4.僱用期間:僱用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天。 |
| 資格條件 | 1.需具備教育處承認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電腦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 3.具備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具高度工作熱忱、溝通協調、學習動力、有責任感及積極個性者。 5.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應徵者照片視個人意願黏貼,不採強制要求、自傳詳述、末頁簽名,並請雙面列印)、最高學歷證件、專業證照、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請以A4紙張影印),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限期內逕寄【260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宜蘭縣政府勞工處吳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通知面試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錄取人員放棄報到或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擇優通知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2.本徵選得後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後補期間為3個月,自徵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3.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1752,聯絡人:吳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3/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
職稱
約用人員(職代)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設置就業服務據點配合推動就業服務業務實施計畫。 2.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3.薪資待遇:月薪約新臺幣35,235元。 4.僱用期間:僱用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天。
資格條件
1.需具備教育處承認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電腦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 3.具備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具高度工作熱忱、溝通協調、學習動力、有責任感及積極個性者。 5.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應徵者照片視個人意願黏貼,不採強制要求、自傳詳述、末頁簽名,並請雙面列印)、最高學歷證件、專業證照、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請以A4紙張影印),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限期內逕寄【260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宜蘭縣政府勞工處吳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通知面試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錄取人員放棄報到或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擇優通知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2.本徵選得後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後補期間為3個月,自徵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3.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1752,聯絡人: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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