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視察

公告日 114/03/07
刊登起迄日 114/03/07 ~ 114/03/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職稱 視察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待遇至薦任第9職等待遇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人事室】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具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5年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3月12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及外語檢定證明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聯絡方式:02-23961266#2934羅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07 ~ 114/03/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職稱

視察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待遇至薦任第9職等待遇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具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5年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3月12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及外語檢定證明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聯絡方式:02-23961266#2934羅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